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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律師會所發的專業守則5.13,事務律師有保密的責任。 例如: 律師不可在街上大聲談公事(8.01, commentary 21),不可參與公眾討論有關客人的事(8.01, commentary 23)。違者將面對內部處分或民事檢控(8.01, commentary 5)。 不過我們在PCLL讀到這一課時,側重對客人的保密責任,沒有涉及律師對所屬事務所的保密責任。 (見笑了,我也沒有深究這問題。)
這本書正好探討這問題: 律師匿名在網路世界中數落同事是否有違職業操守?
(見笑了,我也沒有深究美國的法律/專業守則。) 一位國際事務律師的合伙人以"無名氏律師"為網名,說他如何看新近請回來的見習生不順眼,又如何垂涎於身材玲瓏浮凸的女下屬,平日如何笑裡藏刀,當然還有他如何和同期的同事爭做龍頭。 無名氏律師也因違反了對所屬事務所的保密責任而... 自己看吧!
全書以第一身出發,由一堆網誌及電郵拼湊而成。 起初網誌和電郵互相呼應,後來,兩者已在說相反的情況了,而讀者要自行判斷相信那一個版本。 此書的題材也很新穎。 一般律師做主角的小說都是關於律師破案甚或為民請命。 有關律師行的困獸之鬥還是第一次讀到。
無名氏律師的語調極盡刻薄,單從他為同事們起的渾名可見一斑: The One Who's Never Getting Married, The One Who Missed Her Kid's Funeral , The Bombshell, Lives With His Mom, The Jerk, The Tax Guy... 他每一篇網誌都在罵人,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虧待了他那樣。 在Amazon.com的書評中,讀者對無名氏律師的憤世嫉俗的態度毀譽參半,我是頗喜歡無名氏律師刻薄中的那份孩子氣。 他表面上是一個老江湖,內裡只是個好勝的少年 - 很可愛的oxymoron。 不奇怪。 作者完成此書時只是二十多歲,剛在哈佛法學院拿了個法律博士,仍未真正涉足法律界。 可能他寫作時不知不覺間把自己投射進了那角色。 不過,我喜歡有血有肉、有喜怒哀樂的合伙人;老油條嘛,隨處可見。
作者 Jeremy Blachman的網誌: http://jeremyblachman.typepad.com/ 他真人可是個開朗幽默的律師。
2 comments:
同一件事情,在不同年紀有不同的看法。
Interesting. As our professor said, good lawyers are always cynical. He must have been super-cynical in order to climb up the corporate ladder.
A Law 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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