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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國文化為題材的英文小說多數關於民初以後的中國,如: 毛姆的The Painted Veil以1920年代的中國為背景;J.G. Ballard的Empire of the Sun及The Kindness of Women的故事是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使是赫赫有名的美籍華人作家Amy Tan筆下的有關中國的也只是中國移民美國後的事。
總括來說,英文小說鮮有以清朝或以前的中國為時代背景。 余以為,這和中國的歷史有點關係。 清朝沒落以前一直採取閉門政策,除了中國周邊的藩屬國外,世界沒多少國家和中國交流。 藩屬國也許對中國的認識不多,每次派使者到中國都只是進貢和磕頭,連當朝天子的龍顏也沒看清楚。 窩闊台治下的蒙古大軍遠征至多瑙河後,歐洲的國家更是把遠東這大國看作神秘的國度,只能靠少數探險家如: 馬可·孛羅寫遊記(有人說他是大吹法螺),以及商人帶來精緻的陶瓷絲綢去想像那東方大國的繁盛。 所以,西方對晚清以前的中國沒太多有系統的記載,也就沒太多認識了。
當然也不能排除中文的艱深。 這許多的因素令西方作家對古中國的世界敬而遠之。 所以,Lisa See的這一本Peony in Love以明末清初為時代背景更是難能可貴。
故事發生在揚州十日後的十多年,女主角牡丹時年十六歲,正是碧玉破瓜年。 那個年代幾乎每一個少女都沉迷閱讀牡丹亭,渴望得到真愛,奈何現實卻是盲婚啞嫁;於是,不少少女都得了心病(lovesickness),茶飯不思,甚至絕食而死。 牡丹的父親是明朝的命官,不肯臣服於韃子,在家過著糜爛的生活,包括安排一場歷時三天三夜的牡丹亭表演並大宴賓客。 牡丹在那時遇上了青年胡蘭,並深深愛上了他。 牡丹的父親卻把牡丹許配給一戶大戶人家。 牡丹大受打擊,開始絕食。 在結婚前的三天,她發現原來要嫁的就是胡蘭! 可惜她的身體已支持不下去,倒頭就死了。 這不是善終,她跌入餓鬼道,看著胡蘭娶了自己最看不起的女孩填房,看著那女孩把自己的墨跡燒掉... 她醒悟到,三魂七魄離開了身體只是死亡的開始,當你開始被世人遺忘,又或是世上記得你存在過的人都死乾淨,沒有人打掃你的墳墓,你才真正的死去。
感覺是,Lisa See為了寫這一本書做了很多功課,上至三從四德、七情六慾的文化概念,下至血池地獄、頭七尾七的陰間傳說,她都可以如數家珍的。 字裡行間,看得出她對中國文化的認識不只是蜻蜓點水。 更難得的是,她大膽地用了中國獨有的意境手法來令作品更有具中國風。 綜觀歐美各大報的書評,Peony in Love似乎獲一面倒的好評。
不過這只代表了西方的閱讀角度。 作為徹頭徹尾的中國人,我有另一個看法。 是有點不公平的,因為Peony in Love的讀者群是歐美的人。 那些冗長的嘮叨的說教,甚麼女子無才便是德,在故事敘述中非常突兀。 作為中國的讀者,這些道理早已了然於胸,沒有必要把這些已心領神會的事說出口,破壞了含蓄的美德。
而最古怪之處是,一個明末清初的少女竟會為自己沒有得自己選擇婆家而心傷。 古人有為自己選擇將來這一個概念,就像陳豪皇上說: "幫朕check下"一樣刺耳! 當然,古中國人是有選擇的舉動: 選擇生,是嫁給不認識的男人;選擇死,是三尺白綾自我了斷。 但,為自己選擇將來是一個西方文化的概念,源自自由意志一說。 而中國接受西方是在清末,在牡丹的時代是沒有這個概念的。
牡丹看著父親賣出貼身婢女換回幾十斤豬肉而感到女性被男性如貨物搬交換; 而自己結婚時看著父親把豐厚的嫁妝送往男家以換取男家家人的尊重,又再感嘆自己也只是一件較貴重的貨物。 為自己的地位較男性低而憤怒,不就是女權主義抬頭嗎? 這也不是那個年代中國女人會有的想法。
另一個非常古怪的地方是,牡丹和她父親的關係很好,有很多匪而所思的舉動: "My father had always been affectionate with me. He hugged me and kissed me whenever we saw each other in the corridors or I visited him in his library. The physical distance between my parents had to come from some lack in my mother." 這完全是有違倫常!
所以看這書時我感到很納悶。 我覺得某程度上,這本小說所說的中國文化只具其型,未能表現文化的神髓。 除非你很祟洋,很想知道外國人眼中的中國是怎樣的,否則不如老老實實的看牡丹亭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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